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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电大家谈论坛规则&常见问题

手电大家谈论坛规则&常见问题

论坛规则(总则):
    为了给手电筒爱好者提供一个和 谐,融洽,气氛良好的技术讨论环境,特制定论坛管理新规定,希望大家能够仔细阅读下列规则。使用本论坛,即默认为已经阅读并同意遵守本规则。

手电大家谈致广大筒友:  
手电大家谈创建的宗旨,是为手电筒爱好者提供一个和 谐,融洽,气氛良好的手电筒技术讨论环境,让手电筒爱好者能够充分交流心得,讨论
技术,共同在手电筒爱好中增长知识和收获欢乐。同样,论坛也希望大家本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目的进行讨论交流。论坛着重技术讨论,
知识交流,禁止灌水。 论坛注重平等友善,一切漫骂,攻击,发泄等与手电筒无关的内容也请不要发表。
  

一、手电大家谈论坛讨论规则:
1、在论坛发表的言论应当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虚构,不夸大,以真诚和谦虚的态度与网友交流,互相学习,互相提高。
2、论坛分类开设了不同的讨论区,相关内容的讨论请在相应的讨论区里发表,以维护论坛的系统性和整洁性,论坛版主有权在不通知作者
的情况下将不符合本版块讨论内容的帖子删除或移动到相关的讨论区。
3、本站所用论坛程序只能检索贴子标题,帖子标题中请尽量使用与内容相关的关键词,尽量使用规范、正确的文字,不要使用类似求助之类无法看出帖子内容的标题。标题不宜过长,版主有权修改不规范的标题。
4、转载其他来源的文章或资料时,尽量只使用链接,如需全文转载,必须注明作者以及所刊载的刊物/网站名。所有引用的图片及文章必须注明出处,严禁剽窃他人文章。
5、论坛普通用户在除了商家专卖,藏品交流两个板块以外的所有板块不得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软广告,变相广告,销售,团购信息等,一经发现,并经版主认定,立即删除。
论坛注册商家可以在自己的专版内发布自己业务范围内相关广告内容。
6、普通用户如果需要转让少量的藏品,可以到二手转让板块发布相应信息,二手转让交流数量为每周上限三件,具体规则请参照藏品交流规则。请论坛用户以及商家不要在技术板块讨论交易事宜,例如询价、定货等等,如有需要,请在商业版块商议或者私下联系。
7、如果有商家朋友想在论坛做商品销售,请通过论坛商家认证,这样就可以在论坛商家专卖开设专区进行销售。
8、禁止在签名档或者帖子中夹带广告以及广告链接,一经发现视情况给予最高永久禁言处罚。

   商家的具体认证方法,请看商家规则。

二、手电大家谈禁止讨论的内容:

1、禁止讨论一切与政 治、国家以及民族有关的问题!
2、禁止发表任何色 情文章和图片!
3、禁止散布恐怖、凶杀以及给人视觉反感的图片和内容!
4、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
5、禁止发布篡改人民币图样!
6、禁止对于政府和法律进行破坏的言论!
7、禁止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信息(论坛注册商家可以在各自的专版内发布自己的广告贴,公司如需发布广告请联系站长)。
8、禁止讨论一切违反中国法律和《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
9、禁止讨论侵权产品(以打假为目的的讨论除外)
10、禁止以任何形式公布他人隐私信息(包含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相片,工作信息,聊天信息,站内短信等国家�律规定的一切属于个人隐私的信息)
违反上述规定的帖子将一律直接删除并视情节给予禁言直至永久锁定id处罚。
手电论坛将定期对于纯广告id进行清理。
11、禁止讨论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伦理道德的内容
12、禁止任何形式的帖子以及短消息群发。
13、禁止讨论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可能危机论坛安全的内容。
14、禁止以付费或变相付费(包括赠送、折扣等)的形式购买评测,以免评测失去公正性。

三、违规贴标准:
⑴图片:
1、任何有色 情嫌疑的图片照片。
2、任何人体暴露照片及********图片。
3、反复贴过很多次的图片。
4、引起视觉反感的图片。
5、含有对其它网站、产品进行宣传的广告、链接的图片。
⑵帖子:
1、帖子标题和内容不符的。
2、危害论坛稳定和形象类
3、内容低级不健康。
4、任何的性话题或不宜在公开场合讨论的话题。
5、言语肮脏的。
6、黄色笑话和黄色小段子。
7、含病毒连接或恶意代码的。
8、对论坛恶意分裂的。
9、低俗、无聊的新闻。
10、社区反复转贴过的内容。
11、重复发出的标题或内容相同的帖子。
12、用户用于测试功能的帖子。
13、帖子中含大量空白影响其他用户阅读的。
14、任何含有网上 赚钱信息的。
15、在论坛公布他人私人信息的(包含电话、住址、e-mail、qq等)
16、内容空洞,无实际意义的帖子
17、对其它网站、产品进行宣传的广告、链接。
18、恶意攻击或者变相侮辱管理员的贴子。
19、其它社区明令禁止的内容。
主贴或回复中含有以上内容的,一律删除,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直至锁定id处罚。对版主管理有疑问者,请在论坛事务区提出。

四、精华文章标准:   
1,内容充实健康有新意,原创贴优先考虑。
2,可读性强,质量高的原创内容
3,作��用心投入,精心制作的原创内容
4,能够提供有用的知识的内容
5,对大家有指导性的技术性内容(可包括技术文章转贴)
6,详细的原创的个人评测
7,详细的,具有参考意义的个人使用经历
8,原创的且有指导意义或参考价值的diy作品及过程
9,即时的最新的手电技术
10,对于手电外观/电路/光路等的原创设计
11,对于新手的指导文章、导览等

论坛帖子经版主判断(个人可提出申请)具有精华贴的标准时可以加为精华。
论坛删贴标准,处罚标准

一、含有以下内容的帖子将一律删除:

1、偷 拍的侵权图片和攻击议论的内容,如某某人如何如何
2、刻意宣传网站的链接(单纯无内容的链接)
3、利用哗众取宠的方式灌水的行为
4、某某地方人有什么缺点等内容
5、包含任何色 情图片、内容、链接的主帖、回复
6、对于明显的盖楼和恶性灌水帖子
7、张贴恐怖或者恶心(尸体爆裂、血肉横飞之类)的图片以及链接
8、未经本人同意在社区内公布他人电话以及联系方式的
9、冒用论坛管理层名义发贴
10、任何和政 治沾边的内容,包括国家、人物、战争、事件(非典、禽流感)等
11、重复发过多次的老贴
12、无意义、无内容的帖子。
13、篡改、损毁人民币图样
14、内容、主题重复或者一个主题的内容分N个帖子贴出
15、社会新闻


二、含有以下内容的回复贴一律删除:

1、沙发、板凳、盖楼、灌水、骂人,无内容表情等。
2、同样的内容在一个帖子里反复粘贴或者多次回复。
3、任何政 治相关的讨论。
4、违反论坛规则的。
5、在回复里以文字或图片方式伪造管理员操作记录的。
6、回复里占1/4个页面以上空白的。
7、在除商家区、团购区、二手交流区以外板块谈论买、卖信息的

三、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删除违规贴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与3天或3天以上的禁言直至永久禁言处罚。

1、在论坛发广告贴。
2、牵头吵架,骂人的,无论是否有理。
3、发布反动内容者直接删除论坛id以及所有帖子。
4、发布任何与政 治以及国家民族有关的帖子的。
5、在论坛任意位置(签名、帖子等)中夹带病毒或者木马以及恶意代码或者连接的,直接删除id及所有帖子。
6、对于主id因违规被锁定,使用马甲进行讨论的,如果仍有违规行为,则继续锁定马甲。
7、发布任何色 情有关内容。
8、发布任何危机论坛安全以及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帖子。
9、对论坛、管理员、以及斑竹进行恶意攻击的,视情况给与禁言处理。
10、在论坛挑起事端,无理取闹的,视情况给予禁言处理。
笔名管理规则:  

请勿使用以下注册名:
1、党和国家领导 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2、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3、与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4、不文明、不健康之名字;
5、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如“管理员”之类。
6、图形、符号名字;
7、未经授权的厂家、公司、网站、店铺的名称;
8,任何违法,容易引起他人不适及反感的名称;
9,论坛将定期清除注册后从未登陆的用户,释放资源。


含以上内容的注册名将被无条件查封或删除。
免责条款:

1、 在手电大家谈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出于遵守国家相关法规的前提,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手电大家谈所发表的文章。

2、 对于在论坛发表的所有文章、内容、信息、图片、资料。手电大家谈都不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时间性。请依据本身情况和判断做出。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其他因素而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本站没有任何责任。

3、 手电大家谈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本论坛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手电大家谈不负任何责任。

4、 手电大家谈使用者因为违反本声明的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手电大家谈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手电大家谈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手电大家谈规则约束。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手电大家谈shoudian.com 所有。
附: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以下简称电子公告服务)的管理,规范电子公告信息发布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电子公告服务和利用电子公告发布信息,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
第三条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开展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接受信息产业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上网用户使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并对所发布的信息负责。
第五条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连同互联网信息服务一并予以批准或者备案,并在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件中专项注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备案,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六条 开展电子公告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
(二)、有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三)、有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设施;
(四)、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
第七条 已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向原许可或者备案机关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部,应当自收到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材料之日起60日内进行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或者备案,并在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件中专项注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备案,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未经专项批准或者专项备案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开展电子公告服务。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 秽、色 情、* 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条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的显著位置刊载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电子公告服务规则,并提示上网用户发布信息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类别和栏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类别或者另设栏目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上网用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上网用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出现明显属于本办法第九条所列的信息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第十四条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十五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帐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记录备份应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擅自开展电子公告服务或者超出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类别、栏目提供电子公告服务的,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 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信息内容之一的,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未刊载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未刊载电子公告服务规则或者未向上网用户作发布信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提示的,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未经上网用户同意,向他人非法泄露上网用户个人信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上网用户造成损害或者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未履行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义务的,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一条 在本规定施行以前已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规定办理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手续。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灌水的界定:
1,纯表情回复,纯数字回复,重复的同一文字或者字符(例如:啊啊啊,唔唔唔唔之类)
2,空内容或内容少于五个中文汉字
3,恶意刷屏。刷屏的概念,即在帖子中,有超过3个连续的回复……
4,单纯的无聊、.发泄、.恶作剧、问候 、出风头、聊天、闹事、阴谋等内容
5,连续回复标点符号、拼音字母、单字简单回复、数字回复和COPY回复帖
6,重复发同一句话在不同地方,丝毫不和主题内容相符合的帖
7,单纯引用回复,没有加上自己回帖的内容
8,复制他人回帖作为自己的回帖
9,故意一句话分两、三张帖子来说
10,超过3次在帖子里自言自语,且与帖子主题内容无关的帖
11,不包含内容的单纯的顶贴(例如:顶,我顶,顶顶等)
12,在同一版面连续回复主题超过3次,且回帖无实际内容
13,同一主题在两个以上板块重复发布
14,单纯的沙发,板凳等内容,视为灌水
15,使用各种怪异符号拼凑起来图的回复视为严重灌水
16,HAO、GOOD。。。。、asdfg、d、顶、好顶,好,支持、非常棒哦、^__^、xiexie、ddddddddddddd、顶一下
17,虽发贴时主题不是灌水内容,但回复毫无意义,基本都是灌水的,将根据情况移动主题到灌水区或者删除帖子。
18,规则中虽未规定,但大家公认为灌水的内容


以上情况视为灌水,斑竹根据情节状况给予删帖、警告直至禁言处理;
此规则作为论坛规则的补充说明,需要在遵守论坛规则的同时遵守以上内容
除以上情况以外,还有违反论坛规则的,按照论坛规则处理。

此灌水规定禁止的内容,除13条以外,在灌水区不被禁止,但需要遵守论坛规则。
广告贴的界定:

以下规定为非商家区内

1,含有出售物品内容或者疑似出售物品的
2,含有商业性网站/链接等信息的
3,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帖子
4,任何以宣传产品为目的的帖子
5,发布的图片内含有以上内容的
6,除商家区以及2手转让区外,含有各种交易平台链接的(如淘宝,易趣,拍拍等)
7,规则中未明确规定,但大家公认为广告内容的
关于马甲:
禁止起小号马甲侮辱他人;在论坛挑起吵架;发布广告以及其他违规帖子等不良行为,经查证属实连同所属大号ID一起处理,视情节轻重禁言3天以上直至永久关闭id。
申诉:
对于斑竹的处罚(删帖,禁言等),如有不服或其他原因可使用pm向管理员提供申诉,管理员将进行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处罚进行调整或维持原处理。
因严重违规被删除id,禁止访问的,不提供申诉机会,注册马甲继续违规者,禁止ip。

反复发帖讨说法、在他人帖子中捣乱超过三次直接关闭id
顶帖标准
仅2手区转让中的帖子沉底转让者自身可以顶起,其他的无内容单纯顶帖的,均视为灌水,按照上面规定处理
论坛头像管理规定
1,论坛用户使用的头像不得违反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2,论坛用户使用的头像不得含有广告等宣传性内容
3,论坛将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或者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嫌疑的头像以及管理组认为不适合论坛的头像进行删除,并不另行通知
常见问题及贴图方法

常见问题 :
1、如何有效提问?
a.在发贴提问前,最好先利用论坛的搜索功能,您也许可以直接找到答案,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继续提问,这样贴子能得到更多有效的回复。
b.一个或者几个相关的话题,尽量集中起来发在一个贴子里集中讨论,不要重复发几个类似的贴子,这样回答会更系统,检索也更方便。
c.标题尽量直接明了,把主题的关键词表达出来,如XXX手电如何等,不要只使用抽象的“求助”、“请进”等。

2、关于论坛短消息:
网站的短消息可以便利的与网友交流,但由于短消息均保存于论坛数据库中,万一数据库出现问题或被黑客攻击,可能会发生资料外泄,或者丢失,并非十分安全,在此提醒网友:重要的话题请自行用EMAIL或QQ联络。另外,由于系统将定时删除超过半年的短消息数据,请用户自行备份重要资料。

3、我为何无法注册?
答:注册时请看清注册要求:注册用户名不要使用任何类似 *和其它HTML符号,名字中间不得有空格。

4、如何察看论坛事件以及论坛精华?
答:论坛首页的右上角有个精华区:http://www.shoudian.com/digest.php,点击即可查看所有精华帖

5、贴图方法:
允许上传图片的格式为gif,jpg,jpeg,可以用以下方法贴图:
方法一:在发表新话题页面中文字输入框下方部有一个上传附件框,点浏览按钮,在浏览窗口种选择电脑中的图片,然后点击打开即可选择一幅图片,继续使用此方法选择其他的图片,选择完全部图片以后,点击发新话题,即可将图片文件上传并插入帖子中 回复的时候点击帖子右上方的回复按钮即可进入回复页面,使用与前面相同的方法上传图片即可。
方法二:引用图片 1、先在可以直接贴图的地方上传图片:如网络影集,个人空间等等 2、在发贴和回帖时按“”图标:,会跳出对话框,输入图片的链接就行了。这里也可以引用网络上面已经存在的图片,比如bbslogo.gif等等。 3、注意在帖子下面的快速回复框内是无法贴图的,要按上面的“回复主题”才会有很多功能选项。

6、如何修改头像

首先点击页面顶端的"控制面板"连接 点击编辑个人资料 然后点击个性化资料,有一项浏览按钮 然后在你电脑上面找到你要用的头像图片 修改好所需显示的头像尺寸 然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另外,上传图片有大小限制,不可超过30k

如果不想要自定义头像,请将相应栏目栏目全部留空!


7、如何保存图片
在图片附件的顶部会显示图片的名称,点击该名称,然后选择保存即可
如果有的图片没有显示名称,将鼠标指向图片,会在左上角显示一个小图标,指向这个图标就会显示图片名称了,然后按照上面的步骤保存即可。



积分及等级规则

积分=发帖数+精华帖数*20+总在线时间*5+金币数目*0.1
金币计算方法:发帖增加金币10,回复增加金币2,精华增加金币99,上传附件增加金币2,参加投票增加金币2

发帖数级别(仅为头衔,不在帖子中显示):                                                                                                                                                                                                                                 
         头衔   帖数高于     星星数   
论坛游民 10 1  
论坛游侠 200 2  
业余侠客 300 3  
职业侠客 400 4  
侠之大者 500 5  
黑侠 600 6  
蝙蝠侠 800 7  
蜘蛛侠 1000 8  
青蜂侠 1200 9  
小飞侠 1500 10  
火箭侠 1800 11  
蒙面侠 2100 12  
城市猎人 2500 13  
罗宾汉 3000 14  
阿诺 3500 15  
侠圣 4000 16  
终极侠客 6000 17  
     

                                    
用户组等级(决定用户实际权限等级更高的级别会有更高的权限):


组头衔 积分大于 积分小于 星星数   
列兵 0 10 1  
上等兵 10 100 2  
下士 100 300 3  
中士 300 800 4  
上士 800  1500 5  
少尉 1500 4000 6  
中尉 4000 7000 7  
上尉 7000 12000 8  
少校 12000 18000 9  
中校 18000 24000 10  
上校 24000 30000 11  
少将 30000 36000 12  
上将 36000 42000 13  
元帅 42000 99999 14




新注册用户等级为列兵,只能回帖不能发帖,达到积分10升级为上等兵以后就可以正常发贴了
新注册的用户要1小时以后才可以发帖,在帖数达到一定数量之前是需要输入验证码的,帖数达到一定数量之后就不需要输入验证码了。

特殊板块发发帖等级要求:技术板块:发帖:下士及以上,回帖:上等兵及以上二手交流:发帖:中士及以上,回帖:下士及以上;精华版,只能回复不能发新帖;商家专区,注册商家可以发帖,普通用户只能回帖。
技术区惩罚制度
为保证技术区的技术性、整洁性,使大家方便查询,避免重复浪费大量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1,精华版帖子回复有效期为2年,超过2年的帖子自动锁定,不可回复
2,技术区对于单纯的灌水:学习了,好,顶,等无技术含量的帖子,进行删除并且警告处理,警告有效期为1个月,一个月内连续警告3次自动禁言
3,大家在提问前尽量使用搜索功能,如果之前已经多次讨论的内容继续发帖提问,将直接删帖
4,技术区与技术无关的内容将视情况进行删除,转移操作,并且警告处理
5,新来的朋友需要老鸟帮忙推荐手电,请先看看帖子,然后再在新手咨询区提问,并在帖子标题中写明具体要求,对于标题不清楚,内容不明确的帖子,将视情况转入灌水区

或者直接删除

未完善之处请大家提出,论坛保留随时修改的权利
关于发帖图片附件提示“无效的图片文件”的解决方法!

只在IE7和ie8中出现。
解决: 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将文件上载到服务器时包含本地文件目录,启用。
出现:密码错误次数过多,请等15分钟,如果不是因为输入密码次数过多导致锁定账号的话,在错误页面上刷新即可
特定板块发帖及回复等级限制:
技术板块:
发帖:下士及以上
回帖:上等兵及以上


二手交流:
发帖:中士及以上
回帖:下士及以上
关于论坛警告:
论坛警告3次后会自动禁言,每次禁言7天,禁言后警告数量不会解除,3次以后每次警告会被禁言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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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言论纯属个人观点,与手电大家谈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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